護照簽證詳細資訊 Visa Detail 回上一頁
《各國簽證資訊/費用,依實際公告及政策得隨之調整,以下內容僅供參考》
區域美洲
國家巴西
辦理簽證類別商務簽證
工作天15
參考費用3800
準備文件1.有效之護照(正本和影本)至少六個月以上期效(內頁需簽名),兩張以上的空白頁數。請注意,備註頁不得用於簽證目的。

2.通行證(Laissez Passer),如有。若您曾經去過巴西,請務必攜帶您的舊簽證/旅行證件至本辦事處。

3.一張近期內拍攝照片,3x4公分或4x5公分,白底彩色正面照。不接受低畫質照片。

4.一份簽證申請表(每位申請人ㄧ份),於線上填妥後列印並由護照持有人簽名,或其父母/監護人簽名(18歲以下未成年人需由父母簽名)。請至https://formulario-mre.serpro.gov.br/sci/pages/web/pacomPasesWebInicial.jsf填寫申請表(僅需列印有條碼的收據頁面:簽名並貼上照片)。所有中文名字或文字請以英文拼音輸入。

5.來回電子機票,訂位紀錄或由旅行社代團體申請簽證可致巴西辦事處ㄧ份聲明書,內容必須包含乘客姓名、確認的行程、航班號和出發/回程日期。

6.申請人所在公司或機構致給巴西辦事處的英文信函正本,內容必須包含職員姓名、職稱、商務目的和預計停留巴西的時間,且為申請人在巴西期間負責所有開銷費用,並同時提供申請人在巴西的聯絡人資訊(聯絡人姓名、職稱、地址和電話)。

7.巴西公司或機構邀請函,如適用。

8.中華民國身分證或居留證影本。

9.填妥的商務調查表ㄧ份。
相關資訊巴西商務辦事處地址:11158台北市士林區德行西路45號2樓
http://taipe.itamaraty.gov.br/zh/
自2014年6月3日起領事事務組臨櫃服務時間異動為上午9點至中午12點整,週一至週五。

領事事務組電話接聽時間(代表號02-2835-7388分機5) 異動為下午2點半至5點整,週一至週五。
此變更旨在因應本地領事事務之需求並提供更優質的服務。
表格下載BAZIL-registration form.pdf
BAZIL-application form fill sop.pdf
Brazil guaranteeLetter-PEGA.doc
巴西切結書.jpg
備註巴西國會為使簽證申請程序現代化而通過了ㄧ項新法律。根據此法律,部份符合國際民航組織(ICAO)標準之國家,准予巴西簽證核發於護照內,台灣為例。因此,自2014年5月14日起,台灣ㄧ般護照持有者赴巴西旅遊,無需出示通行證件(Laissez Passer)。但是仍需申請簽證。

- 首次核發期限:最多天數為90天。

- 延簽(巴西境內,一次為限):延期最多90天,也就是在12個月期間,累積天數最長期限為6個月。首張簽證到期至少兩週前,旅客可以申請一次延簽90天,由巴西移民署酌情核發。

欲延簽者,需於現有簽證到期至少兩週前,向您停留的州首都聯邦警察局(Polícia Federal - DPMAF)申請。請注意,延簽不得多次入境。

* 奧地利、比利時、保加利亞、捷克、賽普勒斯、丹麥、愛沙尼亞、芬蘭、法國、德國、匈牙利、義大利、立陶宛、盧森堡、馬爾他、羅馬尼亞、斯洛伐克、斯洛維尼亞、西班牙、瑞典和荷蘭公民可以從首次入境日算起180天內於巴西停留最多90天(不得延簽)。

商務簽證持有人禁止在與巴西公司或組織簽定聘用合約的情況下從事任何活動。
為符合此類簽證,申請人不得接受巴西當地任何酬勞。
此簽證不適用欲於巴西訓練或提供技術服務的人士。此種情況必須申請短期工作簽證 (短期工作簽證/技術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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