護照簽證詳細資訊 Visa Detail 回上一頁
《各國簽證資訊/費用,依實際公告及政策得隨之調整,以下內容僅供參考》
區域亞洲
國家中華民國
辦理簽證類別護照新辦二天急件
工作天3
參考費用2600
準備文件2022年6月1日起,外交部更換新版"委任書(D或E式)",舊版申請表不再受理,

1. 人在台灣,請填寫D式委任書,表格請自行下載如下連結
2. 如果申請人不再台灣,請填寫E式委任書,護照可以寄回台灣辦理,表格請自行下載如下連結,表格需附上受委任人身分證影本,必須是親屬才可證明與申請人的關係 *請以”黑筆”據實填寫* (單獨列印於乾淨的A4白紙上)
※外文姓名及外文別名 請用英文字母*大寫*填寫
※護照申請人需親自簽名,不得由他人代簽;未滿18歲可由父母或監護人代簽小孩姓名,例如:王小華(父代)
※委任人需親自簽名,不得由他人代簽;未滿18歲請簽法定代理人姓名
※委任人請詳細填寫電話+手機

2. 六個月內2吋彩色白底照片2張(背面請簽上中文姓名,請不要黏貼於申請表,用迴紋針反夾在申請表格上即可)
※照片規格:頭頂至下巴須滿3.2CM-3.6CM、不可配戴粗框或有色鏡片之眼鏡、不能穿白色衣服、頭髮不得遮蓋眉毛、不能露牙齒、需露耳朵、脫帽、不能戴耳飾、頭髮長度不得碰觸相片邊框、圖片清晰、單一顏色、光面相紙、不得使用合成照片及自行自拍。

3. 年滿14歲以上皆需附身份證正本
※未滿14歲以下需加附戶口名簿正本/影本或三個月內申請的戶籍謄本正本+父或母或監護人身分證正本。
※未滿18歲以下未成年加附父或母或監護人身分證正本。
※倘父母離婚,請附三個月內申請具有監護權之證明的戶籍謄本正本,記事欄不可省略空白。

4.舊護照正本(還有效期之舊護照正本需附上)

5.護照未過期如遺失者,需提供報案証明正本 (護照辦理為6個工作天)
https://asfly.pegatroncorp.com/ListVisaDetail.aspx?VID=92

6.改名重辦需附三個月內申請之戶籍謄本正本,記事欄不可省略空白。
※依照外交部規定20160901起,舊護照上的英文名字或是原有的別名,一律增加到別名欄。

7. 未滿14歲以下(護照效期5年) 護照費用為2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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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100/07/01起首次辦理護照,需先至戶政事務所辦理人別確認
https://www.boca.gov.tw/cp-12-202-f8419-1.html
※做人別確認章須本人親自至戶政機關,小孩相同

準備資料如下:
(1) 年滿14歲以上皆需附身份證正本
※未滿14歲無身份證,請帶戶口名簿正本及父或母或監護人身分證正本
(2)六個月內2吋彩色白底照片2張(背面請簽上中文姓名)


戶政事務所提供一站式收件服務,領照時間為繳費後8個工作天。不及等候擬申請速件處理者,不適用戶政事務所代送件服務
台北市北投區戶政事務所辦理人別確認地址:臺北市北投區新市街30號三樓電話:02-28924170
相關資訊公告:110年1月11日起發行新版晶片護照
外交部領事事務局
https://www.boca.gov.tw/mp-1.html
地址:台北市濟南路一段2-2號3~5F電話:(02) 2343-2807~8
護照受理時間: 星期一至星期五早上八點三十分至下午五點,中午不休息
表格下載委任書-(D式-本人在國內-未成年人由其法定代理人-委任旅行社代為申請護照時填用) (3)20220601_20220527164038.pdf
委任書-(E式-本人在國外-未成年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以複委託方式委任旅行社申請護照時填用)_20220527164053.pdf
備註**注意事項**
1.護照申請者的兩張照片背面必寫上姓名,以利外交部確認與審查。未於照片背面書寫姓名,將予退件
2.依國際慣例,護照有效期限須半年以上始可入境其他國家;有些國家僅接受有效期一年以上
3.役齡男子尚未履行兵役義務者出境應經核准。
役男出境觀光可經由內政部役政署網站主題單元進入,連結至
系統https://www.ris.gov.tw/departure/ 申請短期出境,請於出國日 3 天前完成出境之申請

《辦理各種護照簽證差旅中心聯絡窗口》